碳披露报告:推动企业碳资产管理 需加强企业碳管理培训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2014-08-06 12:45

2013年,我国首批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进入紧锣密鼓实施阶段,除陆续确定各自的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碳交易管理办法的立法之外,碳市场陆续开锣交易。各试点省市均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的企业规定了碳排放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企业碳排放报告。钢铁、电力、化工、水泥、有色金属、汽车制造等高耗能行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重点企业均被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而且试点企业在配额分配、数据量化报告与核查、注册登记、交易与履约等环节,都涉及碳排放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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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启动的“中国企业碳披露”项目旨在通过连续几年的开展,帮助中国企业对潜在的碳排放风险与机遇进行自我评估,从而推动企业提升碳披露意识,加强碳资产管理能力,将减排成本最小化,创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经营绩效。与此同时,帮助中国企业摸索出一套符合政府减排政策要求、适宜企业实际操作的碳披露体系,促进中国企业碳披露标准趋于统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据易碳家了解到,中国企业碳披露2013问卷发放范围覆盖了全国十余个省市,包括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深圳六省市以及试点区域之外的陕西、湖南、江苏和四川。截至2013年10月31日,20家企业提交了问卷,其中有7家是碳试点企业。按行业分类,20家企业中,制造业超过半数,达11家,包括化工、电子、机械设备、医药等子行业,其次是房地产、通信、酒店业,各2家,电力、金融和交通运输业各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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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对碳披露参与意识较强。非试点企业主动披露,重视外部信息沟通。部分企业已通过年报、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等途径披露过相关的碳排放信息,对碳披露有一定的认识和经验。现阶段,高能耗和高排放企业,包括碳交易试点企业对碳披露接受程度还很低。据易碳家了解到,所披露的信息中,数据类信息质量普遍低于非数据类信息,信息的实质性有待提高。企业对碳披露持观望态度,与政策驱动和激励不足、缺少行业碳核算方法和排放标准、企业内部缺乏碳管理专业人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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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披露的推动和普及,需多方合力,从碳披露制度建立、改进融资机制、交易平台发挥引导和辅导作用、推动企业碳资产管理、加强企业能力培训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多管齐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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