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宏观政策理念与制度的改变,更需要微观需求基础的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微观基础,就是要形成具有生态友好型需求偏好的消费群体。消费者消费偏好的改变,势必成为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引导力量。宏观层面有了“生态承载力”的硬约束——“生态可损耗配额”。反映到消费者方面,就必然形成消费者的“生态可损耗配额”(起到类似于“粮票”限量供给粮食的功用,姑且称之为“消费碳票”或“碳票”),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消费者群体形成生态友好型需求偏好,才能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微观基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对消费者推行“碳票机制”,可以作为引导消费者偏好与生产者行为转变的核心变量。从学术角度来看,“碳票”的逻辑机理是这样的:消费者行为是受其预算约束决定的,如果在既有的收入预算约束基础上、增加一个“碳票”预算约束,必然影响消费者在效用最大化目标下的行为选择。任何产品及服务所包含的碳排放量是可计量的并可予以标注,每一个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消费产品及服务所包含的碳排放总量是有限度、有配额的,每一笔消费都须支付相应的“碳票”,“碳票”用完后,就失去了消费支付能力。因此,消费者在实现效用最大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受到收入预算约束,而且还要受到“碳票”预算约束。在这一制度下,消费者必须根据产品的碳含量而进行“精打细算”的消费选择,低碳化是其优化选择的必然方向。在消费者的偏好和选择朝着低碳化方向转变之后,市场机制必然诱导生产者为迎合消费需求也朝着低碳化方向转变(促使生产者、消费者基于“碳票约束”而践行减量化、降消耗、循环利用等生态友好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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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笔者主张,对于住房、汽车、能源等消费品可试行“碳票”制度,以真正推动生态文明下的消费约束机制,进而相应地改变生产者的行为,在“碳票”的交易过程中也会逐步形成生态品的价格。碳票机制,可以替代现行的住房、汽车限购政策,更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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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论点摘自拙文《“生态可损耗配额”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机制》,全文发表于《学术月刊》2014年第6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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