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共有33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涉及“固定源排放”共12项,包括锅炉、固定式燃气轮机、固定式内燃机等燃煤(气)设施,以及炼油与石化、水泥、铸锻、防水卷材等,涉及“移动源及相关领域”标准共21项,包括轻型车、重型车、非道路机械、车用油品质量、油气回收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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