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哥斯达黎加总统钦奇利亚、环境和能源部长卡斯特罗签署法令(DAJ-62-2012-MINAE),成立碳排放委员会负责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根据全国碳中和排放法令(INTE-12-01-06-2011),哥斯达黎加企业应在限期内自行测算碳排放情况并制订最大限度减排的步骤措施。届时未达标的企业,必须通过购买“哥斯达黎加补偿配额”予以补偿。每个配额折合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定价3美元。
哥斯达黎加,这个国土面积仅相当于三个北京市大的国家,人口只有北京的四分之一,2010年人均GDP世界排名第68位,但却是“盖洛普”国民幸福指数全球排名第6的国家,为什么?我们认为,追求快乐和低碳生活,应该是原因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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