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环境保护法“配套”措施已开始进行

文章来源:未知碳交易网2014-07-04 12:06

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还有半年,最高法相应的“配套”措施就已开始进行。7月3日,最高法对外宣布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鲜为人知的是,自中国学者呼吁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庭到变为现实,已历时近30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最高法统计显示,2011年至2013年,涉及到的环保诉讼年均不足3万起,比起全国法院年立案1100多万件,比例相当低。环保案件起诉难、审理难、举证难、判决难、执行难,决定了如今“乏案可审、无米下锅”的局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意味着能“为地方法院提供制度指导”,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过程将更为顺畅。而法院要实现对环境正义的“最后防卫”,仍面临数道考验。(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