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办法》第十条规定:“报告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上年度碳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同时报送本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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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此前核算指南中未提出实施监测计划,《办法》此项规定意味着北京可能在今后要求企业提交碳排放监测计划。关于监测计划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文件模板还有待进一步的落实。此前,其它试点中上海、天津、湖北也要求纳入企业提交监测报告。(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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