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市场对于个人投资者开户炒碳的开放度逐渐提高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4-07-01 11:18

目前,深圳支持的开户行为建行、浦发、兴业、中行。天津、广州市场开户行暂时只有浦发,湖北为建行。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从入场成本来看,天津、湖北的费用最少,对个人开户免除所有费用。广东市场虽然也暂免开户费,但个人需缴纳年费1000元/年,当年交易量达3000吨则返还年费。深圳通过交易所开户的个人会员需一次性缴纳入会费2000元和首年年费1000元,通过经纪会员开户则免除相应费用,只需缴纳交易佣金。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在交易费用上,广东、湖北市场费率较低,均为5‰,此外湖北定价转让模式向卖方收取4%。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的收费标准为交易经手费双向收取6‰,竞价手续费双向收取5%,此外对通过经纪会员参与的个人收取3‰的交易佣金,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的收费方式为双向收取不超过7‰。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此外,天津市场实施最大持有量限制制度。湖北要求个人购碳不得超过5万吨,用于碳交易的入市资金不超过流动净资产的30% 。广东要求个人配额持有量不得超过300万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个人参与活跃初期碳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促进价格发现,从而产生市场的良性循环。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个人投资者参与碳市场,首先能够活跃市场氛围,推动早期交易,这一点在试点市场开市初期尤为重要。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深圳市场是一个受惠于个人投资者的典型案例,在深圳市场开市后,由于碳市场在当时国内仍是新鲜事物,控排企业没有参与经验,曾有长达两个月时间没有交易产生。最终是个人投资者在系统中不懈挂单,才终于促成了成交。根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统计,2013年深圳市场上有一半以上的成交有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参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我们对个人投资者参与到碳市场中来很感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副总裁葛兴安表示,“市场启动初期,是在个人投资者的参与下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也希望能更好的服务个人投资者,包括研究面向个人开放的拍卖、创新性产品等,我们会竭尽所能的提供投资机会。”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据介绍,目前在深圳排交所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已经达到580多位,随着市场发展,对成交贡献有所下降,约占市场交易量的30%。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另一个案例是天津市场,在开市后前两个月,天津市场参与者主要为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约占70%。随后随着市场升温,控排企业的参与开始提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总经理王靖表示,个人投资者对天津碳市场的作用很关键,能够活跃市场,同时也提高社会对碳交易的认知度。目前,天津排交所对个人投资者开发以自然增长为主,前来开户的多为主动找上门来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同时,个人参与碳市场也能够吸引社会关注,从而产生带动效应,推进减排意识推广。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