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资源研究所(WRI)经过三年的研讨,对温室气体议定书(GHGProtocol)范围2部分进行了修订。目前新版本的温室气体议定书草案正在审议中。范围2的修订内容与
绿色关税和可再生能源证书相关。修订的目的是针对那些在低的碳关税甚至零碳关税投资的企业,要求这些企业在其温室气体报告里面进行解释说明。
WRI说明了GHGProtocol范围2的内容变化。主要的变化是绿色电力占有的比例。企业必须在两方面报告其范围2的排放:一是用区域平均分布计算总排放量(也称为定位方法),二是用公司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情况计算总排放量(即市场方法)。
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关税的历史
碳排放报告,是复杂且有争议的。这可能主要是由于对电网内部和绿色能源产品
碳排放的重复计算。反而,企业先测量其用电量,然后使用国家或区域排放因子计算其购买电力的范围2排放量。
其结果是,企业希望以降低能耗并提高能效作为减少范围2排放的主要手段。直到现在,企业还没有涉及到电力购买协议、可再生能源证书、原产地担保、和实用绿色能源项目等方面的内容。目前的GHGProtocol草案代表着三年来的研讨结果,以求更多地提高范围2排放报告的准确性。
主要变化如下:
•企业必须在两方面报告范围2排放:一是定位方法,二是是市场方法,并满足议定书中列出的标准要求。
•企业必须确保市场方法中使用的合同凭据满足标准要求。
•企业必须披露市场方法中使用的能源属性证书和合规性凭据之间的关系。
•企业必须确定范围2排放计算的两种方法中,哪一个是用作目标设定和范围3数据的基础。
•企业应依据其采购抉择的内容,来更透明的披露合同凭据的关键特性。
•企业可以报告可避免的排放量,即在项目水平上的
方法学范围内,通过单独的项目和行动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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