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6月11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再次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加快开展二氧化碳排放履约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1259号),督促尚未在注册登记簿开户的重点排放单位加快办理注册登记簿开户手续,避免出现因开户不及时而导致未履约的情况;督促已在注册登记簿开户的重点排放单位登陆注册登记簿系统,按照2013年实际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上缴等量的配额,在履约账户完成上缴工作。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北京发改委称已多次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开展履约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工作的重点排放单位,将按照处罚规定通知的具体规定开展执法和处罚工作。根据处罚规定,在责令期限(即6月27日)前还未履约的,将根据三种不同情形分别进行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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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处罚标准,由于目前2014年1至6月北京碳配额的成交均价为53.4元/吨,以此估算的话,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超额排放在10%以内、10-20%之间、20%以上的将分别被处以160元/吨、214元/吨、267元/吨的罚款。北京市从重处罚的标准在全国七个试点中最高。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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