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兑现《京都议定书》承诺,欧盟于1998年3月23~24日召开了成员国环境部长理事会,通过了《欧盟关 于气候问题战略》文件,提出了欧盟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立场和战略方针。《京都议定书》为全球减缓气候变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其间欧盟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京都议定书》与欧盟的期望目标尚有差距,但仍给发达国家确定了具有法律效率的减排目标。欧盟要加速立法,以减缓气候 变化,要求各成员国尽早达到各自的减排目标。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措施需要在欧盟各成员国不同水平上制定和实施,其协调手段为法规、指令、决定和建议。应对政策包括:排放贸易、标准、财政手段等,其中,对排 放贸易的期望值最高,鼓励各成员国使用《京都议定书》提 出的灵活运行机制作为各成员国减排行动的补充。据易碳家了解到,减排措施将针对主要的排放源和减排潜力大且成本低的领域,重点是能源、民用和服务业、工业、交通等领域。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据易碳家了解到,欧盟在2003年10月13日正式颁布《排放交易指令》(Directive 2003/87/EC) ,指令规定欧盟27国的厂商必须符合EU-ETS规定的二氧化碳减排标准,如减排量超标,就可卖出称为“欧盟排碳配额”(EUA) 的二氧化碳排 放权;反之,如果减排没达标,就必须从市场购买相应配额的排放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