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碳排放交易权的分配机制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4-04-29 13:09

据易碳家了解到,碳排放交易是排污权交易新的发展形式,是将环境容量的有限性反映为排污权的稀缺性,以市场交易为基自出.在企业间合理分配某一区域污染物的容纳总量的一种制度安排,其一般程序包括:首先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评估和设定该地区的环境容量,然后根据环境容量设定具体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再将排放总量划分为不同规模的排放量,最后,政府在企业之间进行污染物排放量的初始分配,同时建立相应的交易体系,促使企业之间进行排污量的交易。排污量少于初始分配量的企业向排污量超过初始分配量的企业出售其剩余的排污权。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碳交易体系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初始排放权的分配机制 目前,对于排污权的初始分配主要有政府拍卖、根据第三方标准分配,以及依据企业的产量进行分配三种方式。应该说,上述三种方式有一个共同的弊端,即给企业带来了较高的信息成本。在政府拍卖模式中,企业通过竞价获取初始排污权,这种方式给企业带来了两方面的不确定性,价格不确定性和使用量不确定性企业在购买初始排污权时,是基于当前的技术、经营状况对自身的碳排放量做出估计,在此基础上购买碳的初始排放权然而,在企业经营活动开始后,如果企业技术改进.技术模仿或构建新的链网关系等方式的成本小于初始时期购买排放权的支出,或者企业的排放量远远小于当初的预期,企业将面临排放资源闲置的问题:即使企业可以通过交易来转让这部分的排污权,但转让的价格与初始价格的差异同样具有不确定性:另外两种分配模式也有类似的问题,依据第三方标准进行初始排污权分配忽略了企业之间在减排成本方面的差异性,企业的产量与排污量之间的关系则存在非连续性、非线性等方面的特征,因此以上几种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都面临着效率不高的问题,从而为排污权顺利交易带来了障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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