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湖北省实行碳排放强制报告制度。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必须于每年2月28日前向省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碳排放报告,并接受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第三方核查机构必须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碳排放年度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省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核查报告。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