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石家庄市民因雾霾状告环保局索赔1万元的消息引发热议。据报道,此为全国首例个人状告环保局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也再次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很多人认为该市民没有起诉资格;有的人认为,即使获得起诉资格,该市民也不可能胜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市民因雾霾状告环保局是第一例,但不会是最后一例。最近有一些著名的环保专家也在论证能否起诉有关政府或环保厅局甚至环境保护部,他们认为,可以起诉的理由就是环保部门履行职责不力。按照《行政诉讼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请求规定,环保部门履行保护职责不力,公民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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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是指公共的利益,不同于纯粹的个人利益,石家庄市民状告环保局是否是公益诉讼还值得研究。如果他是为了自己利益起诉环保局,就不属于公益诉讼,如果既为自己又为他人利益发起的诉讼就是公益诉讼。本案中,原告起诉环保局,要求履职,其中有公益成分也有私益成分,但原告在诉讼中请求赔偿1万元,这应该是赔给他个人的,私益保护的色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