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本上治理雾霾天气只能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做起。企业所得税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应有所作为。现行企业所得税单纯以企业投入产出的净所得为计税依据的制度设计,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时代精神不符,应当按照投入产出的经济和技术两个指标来改造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今年以来,中国的雾霾天气持续频繁出现,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应当说,雾霾天气的出现与我国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要从根本上治理雾霾天气恐怕也只能从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做起,远非一时之功。同时,笔者也在思考一个问题,税收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还能不能有什么作为?笔者想到了企业所得税。笔者的初步研究结论是,现行企业所得税单纯以企业投入产出的净所得为计税依据的制度设计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的时代精神不符,应当按照投入产出的经济和技术两个指标来改造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这里暂且把改造后的企业所得税称为“社会所得税”,以区别于仅以经济指标设计的企业所得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所得多者多纳税,所得少者少纳税,无所得者不纳税。从经济的角度看,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公平合理的税种。然而,从整个社会,特别是从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的公平性、合理性就存在问题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一是企业所得税具有保护落后生产力的弊端。生产力就是生产活动的能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劳动者共同决定了生产力的水平,其中劳动资料和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要决定因素。落后的劳动资料以及低素质的劳动者必然表现为低下的劳动生产率,而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低效益,就是微利或亏损。而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微利或亏损企业,或者少征税,或者无税可征,甚至还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就是说,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对落后生产力构成了一种事实上的保护制度,降低了落后生产力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二是企业所得税具有鼓励高投入低产出的倾向。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原理,应纳税所得额是应税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在应税收入一定的情况下,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反之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多。在税前扣除项目中,有很多是反映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强度的指标,如用电量等能源消耗量指标,原材料等资源投入量指标等。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时,这些资源、能源消耗都可以作为税前扣除项目扣除。也就是说,在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下,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越落后,资源能源消耗强度越大,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就越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款也就越少。即企业所得税对生产技术条件落后的高投入低产出的企业具有事实上的鼓励倾向,而对生产技术条件先进的低投入高产出的企业具有事实上的打压倾向。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是企业所得税只核算具体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没有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衡量社会效益。现行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式及其结果主要还是立足于具体企业投入与产出的结果,而不是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一个企业的投入与产出是否划算,以及对这个产出应当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衡量企业投入与产出的标准不同,其结果必然大相径庭。一个投入产出比,从个别企业来看可能是划算的,但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就可能是不划算的。例如,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为赚取1块钱的利润,甲企业的投入是1个单位,而乙企业的投入是2个单位,从企业的角度看,两者的盈利水平一样,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是一样的。但从社会的角度看,乙企业比甲企业多消费了一个单位的资源,如果甲企业是盈利的,则乙企业就是亏损的。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基于上述原因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似乎有必要对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造,使企业所得税既要反映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反映企业物质投入的强度,也就是要从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的盈利状况并据以征收相应的所得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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