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上海市碳交易试点企业:
根据《关于上海市碳交易试点企业开立交易账户、专用资金账户的通知》(沪环境交〔2013〕8号)有关规定,我所将对2013年10月31日前(含10月31日)申请成为自营类会员并成功开户的试点企业,免收其年会费。现根据本市碳交易试点工作的整体安排,经我所研究决定,免年会费的申请截止日期延长至2013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
特此通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