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将纳入碳交易体系

文章来源:易碳家期刊碳交易网2013-11-21 22:19

据易碳家了解到,征求意见稿规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是我省行政区域内2010年和2011年中,任何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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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将在碳排放约束性目标范围内,根据我省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设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该总量包括企业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并根据企业历史排放水平等因素,核定企业的年度碳排放配额,于每年6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通过注册登记系统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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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缴还与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相等的配额和(或)规定比例内的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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