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加大处罚力度促进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据易碳家了解到,除了促使高污染企业的退出机制,在“383”改革方案中,一个重要的提法是“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意味着环保执法将进一步加强,以及对企业道德的进一步约束。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的亮点在于提高了对企业大气排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法律责任这一章的条款达到32条,占整部法律条款的近1/4。”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透露,只有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加强监管,才能从根本上削减大气污染排放的过快增加。
比如,对于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处罚额度,由原先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罚额度提高至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排污单位故意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罚额度也将从现行法律五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冷罗生认为,企业治污就应当支付环境成本,这项成本不应当由社会来承担。政府必须进行干预,使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目前,企业故意闲置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已经成为我国环境监管领域里的一道难题。当前,环境治理最基本的是要强化政府部门对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环境诉讼制度以及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进行节能减排。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冷罗生还建议,处罚一定要“罚单位和罚个人并重”,让违法者也要付出高昂的成本,甚至倾家荡产。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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