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常规能源相比,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再生等优点,但其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前期,需要采取政府补贴措施加以扶持,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据此,国家在销售电价中征收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从2006年的每千瓦时0.1分钱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0.8分钱,目前每年筹集金额200亿元左右。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筹集的资金难以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这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和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决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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