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有排放权交易所、经纪公司、律师事务所、商业银行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排放权交易所,目前我国已有的排放权交易所有湖北环境资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交易所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了交易平台,并为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和结算等服务,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风险。此外,由于碳排放权交易的标的额往往比较大,因此需要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服务,这种“绿色信贷”也是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总之,这些中介服务机构的存在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和沟通平台、提供融资渠道、提供法律和会计服务等,可以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交易双方当事人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建立的是民事合同关系,相互间尊重彼此的权利,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易碳家)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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