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政府印发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 探索全寿命期低碳发展路径

文章来源:蛇口消息报碳交易网2025-03-12 16:11

  近日,《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经区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本实施指引适用范围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分为房建项目和其他类建设项目两部分,其中其他类建设项目包括市政交通及综合管廊类、水利工程类、市政管线类、公园绿化类等工程项目。
 
  房建项目前期阶段,建设单位在前期论证阶段需编制低碳建筑专篇;初步设计阶段需编制低碳建筑设计专篇,在编制项目总概算时需明确低碳建筑的专项成本和投资额。发改部门在对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进行概算批复时,需将实施低碳建筑标准及配套技术措施的增量投资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在签订项目委托合同时,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应符合《南山区低碳建筑建设技术要点》的相关要求。
 
  运营监管阶段,鼓励政府投资类建筑优先实行绿色物业管理,通过科学管理降低运行能耗,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政府投资类公共建筑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项目,需纳入深圳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进行管理。
 
  实施指引结合建设项目领域实际及发展规划,探索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全寿命期低碳发展路径,建立南山区低碳示范项目工作范本、工作流程等,为南山区低碳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提供指引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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