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政策为保障,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更加需要强化制度和政策的保障。一是更加注重规范化制度健全,引导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决定》要求,尽快建立或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在制度轨道上推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治理行稳致远。二是加快完善绿色转型支持政策,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构建有利于绿色转型的财税、金融、投资、
价格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三是注重完善约束性制度,规避协调失衡、衔接不畅等制度落实不力情况。贯彻《决定》精神,要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完善生态目标责任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化、常态化机制。通过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的系列举措,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文明体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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