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日益受到社会关注。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
会议对能源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表示,能源法草案不断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促进经济社会
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黄海华指出,能源法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可再生能源优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明确国家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二是,建立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向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
三是,对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出专门规定。
四是,明确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五是,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鼓励能源用户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明确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以及节约能源的产品和服务。
六是,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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