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
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绿色转型这一主题,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内容丰富有力的政策举措,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系统部署。《意见》充满新意,亮点突出。
特点之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发展需要遵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规律和自然资源的再生循环规律,满足环境资源供给,维护基本的发展条件。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备要素,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转型,促进绿色发展,创造科学发展新模式的关键。
《意见》在“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并将这一要求贯穿于文件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中。例如,《意见》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描绘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好蓝图。
《意见》将碳达峰碳中和放在重要位置,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经济实践上看,碳达峰碳中和下的经济管理是如何在“条”和“块”两个维度(即产业和空间上)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的问题,《意见》对此进行了全面部署。
产业转型需要源头、过程和终端各类行业的联动,涉及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新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以及低碳领域的科技创新等。
碳排放是被生产链上下游的供求关系和互补替代关系牵引关联的,碳是在整个生产网络中流动的,这样就会形成
碳排放的节点行业,因此识别并把握碳节点产业是低碳转型和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从长远来看,碳中和的实现需要能源领域的脱碳,基于我国的能源结构特征,从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构建适配
清洁能源的电力体系,是一个需要稳妥推进的过程。《意见》对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等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空间系统方面,需要城乡、区域和国际各类空间的协同,涉及全国一盘棋和因地制宜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的关系。我国各个区域产业和能源结构差异较大,地方经济的低碳转型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根据不同的区域特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实现因地制宜协同转型。《意见》提出要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并对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等任务作出系统安排。
特点之三:坚持用系统思维指导能源转型
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在我国占80%以上,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是我国力争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在要求,也是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意见》坚持安全转型,对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立足现实、积极稳妥,提出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要求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同时也提出要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按照《意见》要求,“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十五五”期间将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在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也将会为
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发展成熟赢得时间和空间。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指出我国要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这些要求为下一步能源行业新型商业模式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方向。
《意见》提出,一方面要加快建设清洁灵活资源,包括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和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电力行业新业态的发展,包括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等。这为实现较低系统成本接纳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明确了路线图。
《意见》还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通过市场机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对当前开展增量配电网、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布式能源发展等都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特点之四:放眼世界,内外统筹,积极推进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叠加,国际关系中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显著上升,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合作的最佳切入点。
《意见》创新性提出“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并就参与引领的理念、方式、领域和目标作出了安排。积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对内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对外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不稳定的世界中发挥稳定作用的必然之选,意义重大。
《意见》还列举了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的具体领域,特别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这为高校加强与世界各国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在绿色转型领域的高水平合作提供了难得的有利条件。
综上,《意见》政治站位高,视野开阔,举措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为我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政策路线图。(作者:
北京大学碳中和研究院 朴世龙 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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