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根据该《若干措施》,到2025年,山东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至13%左右,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25年基础上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7亿千瓦左右;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80%以上,助力全国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山东将全面构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格局。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
精准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黄河生态廊道、南四湖、东平湖、黄河三角洲等重点区域,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政策体系,构建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大廊道。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构建形成新动能为主导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探索低碳发展路径,支持东营、日照、滨州开展重点领域降碳工程。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行“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推广“无废城市”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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