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部8月3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03907号(工交邮电类43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称,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标《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关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构建协同融合的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系统,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多渠道促进智能交通技术发展和应用。
二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强科研攻关,提升智能交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围绕城市出行与物流配送、公路运输、园区内运输、沿海和内河航行、港区作业等场景,布局实施一批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先导应用
试点项目,凝练智能交通前沿技术应用方案和技术指南,并鼓励用户、科技企业、管理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智能交通技术运营新模式,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深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加强第一批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指导第二批试点城市扎实推进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部署第三批试点城市,引导“双智试点”成果与应用推广结合,加快实现建设运营模式的创新与落地。
四是推动实施《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交通运输
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并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参与
碳交易、自愿减排交易以及出行碳普惠机制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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