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低碳城市评价

文章来源:易碳家杜栋2021-06-16 17:02

低碳城市评价工作指南

 
本文提出的低碳城市建设评价的基本思想是“评建结合”。即:将“评价”与“建设”有机结合, 从而达到低碳城市规划建设与低碳城市评价管理的统一。为此, 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 建立低碳城市建设评价体系。
 
第一:明确城市低碳发展的目标。
 
城市低碳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为了减排而遏制城市的发展, 而是要全面引导和改善城市各个领域的发展趋势, 使得整个城市的发展能够更加可持续。通过系统性的、分领域的发展目标的确定, 形成城市低碳发展的目标体系, 使城市决策和管理部门能够把握城市的低碳发展, 从而在城市的各个领域上进行权衡和综合考虑。在这里, 主要包括五大领域: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消费。即:把评价的领域限定在上述五个方面。
 
第二:建立分类指导的个性化评价体系。
 
我国的各个城市发展路径和结构存在很大差异, 如何在研究共性规律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分类, 体现城市发展的个性, 也是低碳城市研究的当然内容, 因为无个性即无共性。然而, 如何构建一个理想化的低碳城市, 分析研究现有城市如何通过低碳建设或“改进”逐渐接近于“理想化”, 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现实课题。对于不同类型的城市低碳发展进行评价和“改进”, 涉及到城市经济、社会以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 并不容易实现, 必须要在科学理论指导的基础上进行实践, 评价与建设相结合, 以评价促发展。本文认为, 由于城市的地域特点和资源禀赋不同, 所以可以按“资源型城市”和“一般型城市”两大类来进行讨论。前者不必说,后者是按最新的以城市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把评价的客体进行分类, 不仅有利于城市之间的对比和让公众比较满意地接受评价结果 (注:不同规模类别的城市放在一起是没有可比性的) , 而且也兼顾了对象城市本身的禀赋,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中心理念。
 
第三:建立一个可以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评建结合”的低碳城市建设评价体系, 要求指标体系不仅要反映城市低碳发展现状, 而且还要能够反映城市向低碳转型的努力程度。前者将构成低碳城市建设评价的核心指标体系, 后者将构成低碳城市建设评价的支持指标体系。具体地说, 前者针对以上提到的五大领域展开。其中, 低碳能源是核心, 是实现城市低碳发展的根本, 直接决定了低碳城市的发展水平;后者主要围绕低碳政策、低碳技术展开。因为低碳政策、低碳技术分别从机制和技术角度, 提供低碳城市发展的社会、法律环境, 以及技术解决途径。换句话说, 前者主要侧重于全面反映城市低碳的建设成果, 后者主要侧重于评估审查城市低碳管理水平。两者联系紧密, 核心指标衡量的是“结果”, 支持指标衡量的是“手段”。
 
第四:确定低碳城市普适性评价标准。
 
考虑到国内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单纯利用相对标准进行评价可能存在局限, 除了现状评价之外, 还需要设定绝对值的评价标准, 为低碳城市建设确立愿景目标。此外, 针对重要时间节点, 如近期、中期、远期, 不同城市的低碳与否, 需要确立明确的评价标准, 这就需要建立普适性的低碳城市评价标准。具体地说, 一是综合考虑全球碳排放约束和核心指标的历史发展规律, 形成普适性的低碳城市评价标准;二是结合我国城市分类给出标准, 通过城市现状评估与普适性低碳城市评价标准的比较对标, 最终可以形成城市重要时间节点的低碳发展路线图。
 
第五:综合各领域、各项指标得分, 发现问题并为城市未来发展给出建议。
 
根据城市的综合得分情况, 对照类型差异标准, 了解自身低碳发展的现状与差距, 总结城市低碳行动与低碳管理的成果, 从中发现问题, 找出优势和劣势, 帮助城市制定今后的具体行动方案, 指导城市最佳低碳实践。同时, 可以分析城市在低碳发展中的短板在哪里, 从而使城市的规划与管理更加具有针对性, 更好地实现低碳城市的发展目标。
 
以上按照低碳城市建设的机理, 把评价有机融入到低碳城市建设之中, 使我们看到低碳城市建设的全貌, 看到评价在低碳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具体讲, 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 完成对低碳城市的现状和努力程度评估, 实现建设动态监控;
 
第二, 发展评估与未来导向相结合, 便于形成行动建议。
 
相比以前单一的低碳城市发展水平评价, “评建结合”的低碳城市评价体系内容更加丰富, 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更大,为新形势下实现新目标提供新的思路方法与路径启示。
 
(作者杜栋教授系河海大学系统工程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区域和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智库首席专家,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决策科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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