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是我国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行业,但电力市场仍处于市场化改革进程之中,电力上网的调度机制不够灵活,同时电价的形成仍处于政府管控的范畴[23]。在这种条件下,
碳市场价格信号不能有效引导高效低碳的电源优先上网,也不能通过生产消费环节之间的成本转移对电力消费端减排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进而使得本来由成本相对较低的电力消费端承担的减排任务被迫转由其他成本较高的主体来完成,增加了边际减排成本,推高了
碳市场均衡
价格,最终使实现同样减排目标的总体减排成本显著增加。根据李继峰等人的研究,在相同
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覆盖范围假设下,电价管制会导致碳市场价格相对于无管制条件下升高20%—30%,进而使碳市场的成本有效性被明显削弱。因此如何将电力行业纳入我国
碳交易体系是我国碳市场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了促进电力消费端减排,我国当前的几个碳交易
试点在将发电企业(直接排放)纳入交易体系的同时,还纳入了主要电力消费主体(间接排放)。这一方案是我国当前电力定价机制条件下的权宜之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碳市场价格传导受阻而导致
碳减排激励覆盖范围不完整的问题。但是这一方案在推向全国碳市场时存在无法回避的问题:首先会导致碳排放的双重核算问题;同时,间接排放的纳入增加了交易体系的主体数量,进而增加了碳市场机制的交易成本(测量、报告及核查(MRV)成本等)[25],从而降低了市场效率。中长期来看,为保证碳市场有效运行,我国需要加快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尽快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使电力价格与
碳价格有效联动,并充分反映碳排放的真实成本,最终使碳市场机制在我国碳排放最大的行业内真正发挥降低减排成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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