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1月3日北京报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今日对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报请审批的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作出批复。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批复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城市副中心建设不是简单地造一个新城,而是要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和谐宜居之城。要切实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创造经得住历史检验的“城市副中心质量”。要努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示范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使城市副中心成为首都一个新地标。
批复要求,要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顺应自然、尊重规律,遵循中华营城理念、北京建城传统、通州地域文脉,统筹城市副中心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构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多组团集约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布局,形成“一带、一轴、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坚持集约节约发展,科学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设计和统筹利用。严守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等刚性管控边界,严格管控战略留白,为未来预留空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批复明确,要全面增加水绿空间总量,统筹考虑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景观要求,建立全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构建上蓄、中疏、下排的系列分洪体系,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贯通滨水岸线,促进水和城市和谐发展。做好留白增绿这篇大文章,建设大尺度生态绿化,在城市副中心外围预留生态绿带和生态廊道控制区,健全城市副中心绿色空间体系,率先建设好城市绿心,实现森林入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休闲游憩绿色空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批复强调,要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构建舒适便捷的小街区、密路网的道路体系,加强城市副中心与中心城区之间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交通环境。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批复明确,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是历史性工程,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保持历史耐心,一件一件事去做,一茬接一茬地干,发扬“工匠”精神,精心推进、稳扎稳打、久久为功,不留历史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