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发展理念到制度建设、再到实践检验,正广泛而深刻地改变着经济社会发展面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资源生产率不断提高,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生态系统退化势头得到遏制,通过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不仅表现在数据上,也能为居民所感受
空间格局逐步优化。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我国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岸线格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国土资源部发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严禁在限制和禁止建设区内安排建设项目。产业布局向园区集中,以便接近原料、接近市场或配套生产,企业集群、生产集聚,提高了发展集约程度。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减少了现实中存在的“九龙治水”现象;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及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初步形成,体现了“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
资源效率不断提高。实施工业
绿色发展战略,加强产业上下游间衔接与耦合,推进工业集约发展。重污染、高消耗项目被拒之门外,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分享经济、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并汇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增长点。全国各地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强化节能节地节水准入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变废为宝,效仿食物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城市矿产、再制造、园区循环化改造迅速推进,大幅降低了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2012年相比,2015年全国资源产出率提高20.9%,单位GDP能耗下降13.4%,资源消耗强度指数提高24.0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陆续出台,“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并表现在以下方面:
——天在变蓝。压减燃煤、淘汰黄标车、整治排放不达标企业;抑尘、治源、禁燃力度前所未有。为保卫蓝天,环保部启动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环保督查,调集5600名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环保督查。28个城市排查出环保不达标“散乱污”企业5.6万余家。与2013年相比,2016年京津冀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3%、长三角下降了31.3%、珠三角下降了31.9%。
——水在变清。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利部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不办理新增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手续。强化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科学布局,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河湖内源污染治理,“河长制”成为水环境保护的有益探索,大多数城市河道开始变清。
——地在变绿。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十大生态修复工程,构筑十大生态安全屏障,发展十大绿色富民产业;118个城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5年来,我国治理沙化土地1.26亿亩,恢复退化湿地30万亩,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根本转变。选择生态基础较好的福建、贵州、江西三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塞罕坝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范例,伴随百万林海的诞生,展示了塞罕坝人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奋斗精神,体现了我们党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绿色消费成为优先选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开展光盘行动、推广节能家电、资源回收、减少一次性餐具等的使用,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正在形成。过度消费和用后即扔的不良习惯在改变,环保志愿者越来越多;分享经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成为居民的自觉选择。
新能源汽车以自身优势,成为城市居民出行的“新宠”。环保部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
平台,拓宽了公众参与渠道和范围,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气和社会氛围初步出现。
生态文明理念走向世界。充满东方智慧的生态文明之路,也吸引了全球目光。2013年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27次理事会通过了推广中国生态文明理念的决定草案;2016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报告,表明国际组织对生态文明的认同和支持。完善“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合作机制,强化“走出去”企业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在环保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与产业等方面的合作。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坚定行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不仅是《巴黎协定》达成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坚定的
履约国。中国向国际社会宣布,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
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中国建设性地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格局,树立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二)“四梁八柱”的制度安排,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环保法制建设不断健全。2016年,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水”“土”“气”污染防治制度系统推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力度空前。环境诉讼的司法解释和指导
案例相继发布,促进生态文明司法的专门化。这些立法举措,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一起,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规则体系。5年来,合力绘就青山绿水、诗意栖居的美好图景。
加大惩罚力度。转变长期以来追求“GDP至上”的政绩观,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十分重要。2016年12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印发,确定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制度,并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依据。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实行终身追究制度。中办国办就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指出生态破坏的根源,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意志。这不仅可以使地方领导干部真正意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分量,也有利于形成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取向。
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提问时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类文明、自然规律、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动指南。(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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