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在李克强总理与新西兰总理比尔·英格利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与新西兰副总理兼气候变化事务部长班奈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新西兰外交贸易部关于加强气候变化合作的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
《实施安排》是对2014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气候变化合作安排》的进一步落实,重点针对国际合作、
碳市场、减缓农业温室气体排放、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四个领域提出了具体合作活动。此次签署《实施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我国与新西兰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促进两国科研单位和
专家学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加强双方在低碳产品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并将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中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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