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国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谈判进程,坚定维护《公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的原则,遵循缔约方主导、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协商一致的多边谈判规则,不断加强《公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地实施。中国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保持密切沟通协调,通过“基础四国”、“立场相近发展中国家”等谈判集团,加强了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团结和合作,为推动达成具有历史意义的《巴黎协定》,发挥了关键作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中国积极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通过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十二五”以来中国政府累计投入了5.8亿人民币,为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非洲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实物和设备的援助,对其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政策规划、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并启动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以及培训1000名应对气候变化的专家和官员。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本着对中华民族福祉和人类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并承担与中国发展阶段应负责任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采取更有力度的行动,为保护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