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以较低成本实现“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拟在浙江省、福建省、河南省、四川省开展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并印发《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据悉,《方案》明确,试点内容主要包括科学合理确定用能权指标,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建立能源消费报告、审核和核查制度,明确交易要素,完善交易系统,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落实履约机制。《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根据国家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产业结构和布局、节能潜力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天花板”下,合理确定用能单位初始用能权。同时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在时间安排方面,《方案》明确,2016年做好试点顶层设计和准备工作;2017年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到2019年,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制度;2020年开展试点效果评估,总结提炼经验,视情况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