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不是挡箭牌)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要不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直是气候谈判难以达成的核心问题。自《京都议定书》以法律形式明确这一原则以来,十四年间中国已成为世界碳排放第一大国,历史总排放量也超过了绝大部分发达国家。中国如今仍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挡箭牌,避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额减排任务是否站得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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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量上,中国早在2005年时就超过了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碳排放大国。历史总量上,中国也成为了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所以,依照谁污染谁治理这一原则,中国其实应该和大部分发达国家一样,承担相同、定额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任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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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资源研究所公布的历史数据上来看(如上图所示),美国是世界上累计温室气体排放最多的国家,排量达3200多亿吨,但中国的历史排放总量为929亿吨,接近美国的1/3,这个数字已经远超除美国外的其它发达国家,包括俄罗斯和日本。虽然,欧盟作为一个整体,历史碳排放量与美国相当,排放量为3000多亿吨,但欧盟内部具体到国家,没有一个国家能够达到与中国相当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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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欧盟诸国中历史碳排放总量最大的国家,排放量为610亿吨,占欧盟历史排放总量的1/5,中国的碳放量远高于德国,也高于日本的420亿吨。可见,无论是从历史责任和现实影响来看,中国都很难再以历史责任小为借口逃避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