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问题是当前全球热点问题,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制度和行动必将对未来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产生长远而深刻的影响。2007年底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达成了《巴厘行动计划》,在公约下启动了促进长期合作行动的谈判进程目前,国际气候谈判采用双轨并行的模式:一个是公约下的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另一个是在《京都议定书》下就发达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后续承诺期减排义务进行谈判的特设工作组,二者共同推动国际气候谈判进程。目标是到2009年底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上,就2012年后的国际气候制度达成新的协议。当前国际气候谈判的5大关键要素是:对全球长期合作行动的共同愿景、减缓、适应、技术和资金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有减缓和适应两大途径。减缓是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增加碳汇的人为活动,适应是指自然系统或人为系统对新的或变化的环境做出的调整。根据《巴厘行动计划》的规定,共同愿景应包括一个减排温室气体的全球长期目标。减缓包括所有发达国家的减缓承诺,发展中国家适合国情的减缓行动,以及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导致的排放问题。适应行动是为减少所有缔约方的脆弱性而采取各种行动,包括防灾减灾、风险管理、促进多元化等。技术和资金是指以支持减缓和适应行动为目的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提供资金资源和投资支持的行动。,其中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反映各国具体国情,公平地进行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分担或排放权分配,并通过相应的国际机制保障其实施。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国际气候谈判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也面临着日益强大的国际压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现有《京都议定书》模式,以1990年的排放为基础,通过谈判确定发达国家各自的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少数国家允许选择其他基准年。《京都议定书》主要缔约方达成的减排目标为:欧盟减排8%,日本6%,美国7%。其中,欧盟作为整体承诺的减排目标通过内部谈判进一步分解到各成员国,如英国减排125%,德国217%等。2001年,美国宣布退出该议定书,因此其在议定书下的减排义务不具有法律效力。研究形成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碳预算方案。该方案不仅能够更好地体现气候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而且能够实现全球中长期的减排目标,是构建更为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制度的一个综合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