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锅炉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最高罚10万

文章来源:沈阳日报碳交易网2013-10-25 12:01

近日,沈阳市连续3日“埋汰天”,东北地区遭到大范围雾霾天侵扰,沈阳PM2.5平均浓度为209微克/立方米,达到重度污染级别。即将进入供暖期,东北地区再一次面临“雾霾大考”。在上一个采暖季,2013年1月至3月的90天里,沈阳市只有31天空气质量达标,PM2.5浓度20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天气达到19天,连续3天出现PM2.5浓度3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两次。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沈阳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执法大检查,供暖首日6时至8时对全市供暖企业进行大检查,重点对大型热电厂、大型连锁供暖企业、区属供暖企业、生产自用锅炉企业和社会化小型独立供暖企业等五方面类型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通过落实责任人制度、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巡查制度、实施驻厂员制度和问责制度等五项制度,采取区域执法、联合执法和交叉执法等手段,加大对全市各类大气污染源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上限处罚、发现一次查处一次,直至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还将采取媒体曝光、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低环境信用等级、停止新建项目审批等综合整治措施,必要时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或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法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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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冬季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征求意见,目前,意见已进入整理阶段,在《预案》中提出,拟将空气重污染分三级预警,将采取多项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沈阳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市、区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发挥区域管理优势,提高预报污染天气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减轻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污染程度。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沈阳市即将进入冬季采暖期,需要采取严格的日常防控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控制煤炭质量。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长期措施包括加快供热、供气管网建设,提高锅炉热效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实施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加快推进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工作,抓好污染治理工程。对未安装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的燃煤企业以及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大气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10月1日至10月23日,沈阳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83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8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46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56微克每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1.531毫克每立方米。截止10月23日沈阳市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共13天,未达标天数为10天,达标比例为56.5%。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今冬管住燃煤设施将是环境执法重点。大气检查中,一旦发现无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或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即发生下列两种行为之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就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其具体行为包括: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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