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改委、住建部近日陆续发文推广绿色建筑。继11 日国务院转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后,国家住建部于16 日再次发文《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落实工作,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管理。从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出发,以推广绿色建筑为重要抓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大力引导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则对具体的绿色节能标准,措施以及补贴政策做出详细要求,绿色建筑政策支持力度呈现加强态势。
从2012 年5 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 年1 月11 日发布《绿色建筑方案》以及16 日发布《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国家对新型城镇化格局下的绿色建筑政策正在逐步落实。与《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相比,《绿色建筑方案》更加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结合此前的补贴措施以及最新的备案专项调查工作, 将更有效的刺激各级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生以及建材企业落实绿色建筑规划,拖动建筑建材市场向有序,高效, 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过去高能耗、低效率,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粗放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将逐渐改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11 日发布的《绿色建筑方案》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 亿平方米;到2015 年末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20%。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 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 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 万套。到2020 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