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环保局了解到,长沙岳麓区政府近日出台了《长沙市岳麓区生态补偿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制度上保证区域内山常青、水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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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方案》遵循“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因保护重要山体、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及功能,影响了村级经济发展的涉农行政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方案》确定试点周期为3年,试点对象为湘江新区生态工字型廊道、长株潭绿心保护区、靳江河及其支流域两侧范围内的岳麓区涉农行政村。
《方案》指出,对列入补偿范围的涉农行政村,根据每年评估结果,分别给予40万/年和30万/年的补偿资金,对评估不合格或对比上年度结果下降的行政村不给予补偿,同时补偿列入补偿范围的涉农行政村每年10万元的工作管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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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村级生态治理工程按上报湘江新区管委会审核通过的方案,实施完成通过验收后,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总投资的50%,总额度不超过30万的配套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