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生态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党和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生态建设给予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进了生态状况的改善。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深刻地感受到在生态保护方面还存在着结构性的政策缺位,特别是有关生态建设的经济政策严重短缺。这种状况使得生态效益及相关的经济效益在保护者与受益者,破坏者与受害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导致了受益者无偿占有生态效益,保护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激励;破坏者未能承担破坏生态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这种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关系的扭曲,不仅使中国的生态保护面临很大困难,而且也影响了地区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和谐。要解决这类问题,必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便调整相关利益各方生态及其经济利益的分配关系,促进生态和环境保护,促进城乡间、地区间和群体间的公平性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当前,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案,呼吁尽快建立相关机制和政策。与此同时,学术界也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关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和生态系统综合评估等的研究,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政策设计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此外,中央政府和许多地方积极试验示范,探索开展生态补偿的途径和措施。2005年12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关系到中国未来环境与发展方向的纲领性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了建立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党中央、国务院又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科学研究基础、实践基础和政治意愿。
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紧迫的决策需求,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于2005年组建了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课题组,旨在就建立生态补偿的国家战略和重要领域的补偿政策等问题向中国政府提出具体建议。课题组下设国家战略、理论方法、流域、矿产资源开发、森林和自然保护区等6个研究专题。通过中外
专家的文献调研、与各级政府和机构的座谈访问以及实地调查,并召开过多次国际研讨会,经过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如下初步认识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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