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一项环境经济激励制度,经济学中的外部不 经济性理论,为
碳标签制度建构提供了基础性理论依据。
2、法的价值理论体系对碳标签制度构建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意义;“生态秩序”是环境法律的基础价值的丰富和延伸,碳标签制度同样蕴含着秩序价值;效率价值是法律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效率是碳标签制度追求的直接价值目标;环境公平正义是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其核心内涵是“环境利益与环境负担的公平分配”,是指所有主体在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时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碳标签的公平价值主要体现在矫正环境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克服竞争的潜在破坏性。
3、公共参与原则是环境法中普遍确立的基本原则。环境知情权是保障公众参与的基石。碳标签更注重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体现的是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之间的多重关系。不仅克服了传统行政管理手段的强制性,也制约了市场手段的盲目性,可以说一张小小碳标签不仅仅是碳含量信息,还为公民实现环境知情权及环境参与权提供了新渠道,为企业和公民进行环境信息沟通搭建了桥梁。因此碳标签无论从经济学、法理学和环境法理论的角度都可以找到理论支撑。碳标签制度不仅在理论上有其存在的合理价值,在实践中也孕育着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