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将借鉴
碳排放交易理念,探索建设生态文明“
碳币”体系。这是1月29日发布的盐田区委区政府今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中提出的。
这是盐田区委区政府再次以一号文件形式聚焦生态文明建设,2013年盐田区委区政府曾以一号文发布《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充分彰显盐田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盐田区《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中提出,将探索制订盐田区“碳币”体系及实施细则,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对社区、家庭、学校和企业组织开展的具体生态文明建设行为进行“碳币”结算。成立生态文明基金会,区政府投入启动资金,并采用众筹方式吸引社会参与,保障生态文明公众
平台和“碳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营。
去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同意深圳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等45个地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尽快对深圳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确定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盐田区提出,将用五年时间,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
绿色生态产业不断完善、资源集约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全民参与格局初步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构建等六大目标。到2020年,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十大亮点”:努力建设国内领先的低碳生态港区,建成国内首个国际生态安全示范港;空气优良天数保持在每年355天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每立方米25微克以下;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三类以上标准,保持全市领先的水环境质量;率先实现排水达标小区覆盖率90%以上,保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8%以上,保持黄金珠宝加工业废气100%无色无味无噪排放;完成1500辆拖车LNG(液化天然气)改造,始发公交纯电动化率达100%,充电桩、充电站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辖区垃圾焚烧处理量持续下降,率先实现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覆盖,拆除重建类项目100%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先实现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直饮水全覆盖,直饮水入户比例达100%,建成直饮水入户示范区;建成海滨栈道、山海通廊、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互联互通的绿道网络,绿道公共设施配套更加完善;率先建立国内首个城市GEP核算地方标准,深化城市GEP实践与应用;探索实施以“碳币”信用体系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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