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一期
试点2000万立方米/年水权交易30日在中国水权交易所全部签约,标志着全国水利改革和水权制度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1.2亿立方米转让水量指标已分配给沿黄有关盟市。按《内蒙古自治区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实施办法》,自治区水利厅收回未履行转让合同和相关规定企业的水指标2000万立方米/年并于11月21日网上挂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多家企业积极应牌,经中国水权交易所、内蒙古水权收储转让中心协调,最终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乌海神雾煤化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达成受让意向,2000万立方米/年水权交易30日全部签约。交易期限25年,首付
价格是0.6元/立方米,本次交易金额人民币3亿元。
由内蒙古水权收储转让中心通过中国水权交易所交易
平台进行公开交易成功,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试点工作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采用市场调节方式,农业灌溉用水向工业项目用水转换,调整了用水结构,促进了水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流转,进一步优化了水资源配置。内蒙古自治区首次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在水利改革中有里程碑意义,对全国水权制度建设产生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据悉,2003年,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国率先开展黄河流域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2014年水利部正式确立内蒙古为全国七个水权试点之一。内蒙古自治区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主要是通过政府调控、市场调节、水行政主管部门动态管理的方式,将农业灌溉节约的水量有偿转让给工业企业,以工农业的相互支持、区域间合理配置,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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