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 金融发展滞后碳 市场价 格形成机制缺位处于国际产业链底端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
三是是产品创新不足。目前,绿色金融体系包括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排放权交易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相关的制度安排和产品体系尚不完善。以
碳金融为例,我国
碳交易市场化程度较低,缺乏自身
价格调节机制。产品创新缓慢,碳期权交易、碳证券、
碳期货、
碳基金等金融衍生产品尚未形成,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对冲手段,投资者面临较大的风险暴露,可能会对投资意愿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产品规模上,受传统融资渠道的局限,已有的金融产品主要针对大型投资机构,缺乏针对家庭、个人等中小投资主体的信贷产品,难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使得资金在二级市场上的流转过程受到阻碍。
四是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欠缺。传统金融业虽然资金规模大,但银行业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导致难以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尤其是针对个人的金融业务发展滞后,对新型风险的管理经验不足。
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碳金融发展滞后,碳交易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缺位,缺乏对核证减排量的定价权,处于国际碳交易产业链的底端,难以形成有效的交易市场。传统金融服务的中心化属性,制约了绿色金融向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而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则能够加快这一进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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