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加大
新能源消纳力度,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侧清洁低碳转型的提案
主题词:新能源消纳
内 容:
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是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消费侧清洁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实现充分消纳则是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新能源消纳问题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上对大力发展
清洁能源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制发的《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的目标。
截至2018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28亿千瓦,同比增长12%。其中,水电装机3.52亿千瓦、风电装机1.8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74亿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5%,12.4%,34%。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弃水电量约691亿千瓦时,全国平均水能利用率达到95%左右;弃风电量277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7%,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虽然目前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但随着装机容量的扩大,仍有各种问题亟需解决:
◆ 一是新能源消纳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关于新能源消纳的全局性机制少,供需仍以省内平衡和就地消纳为主,尚未形成全社会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工作合力,缺乏促进新能源跨区跨省消纳的强有力政策支持,跨省间壁垒突出,跨区跨省调节电力供需难度大。
◆ 二是网源发展不协调,调峰能力不足。目前“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装机合计超过1.7亿千瓦,仅靠本地无法消纳。西部和“三北”地区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热电机组和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大,抽水蓄能、燃气等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低,调峰能力严重不足。同时输电通道的能力不足,造成新能源外送受限。
◆ 三是新能源消纳支撑体系不完备。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等关键技术和装备支撑不足,新能源并网相关技术标准不完善,对大规模推广应用造成影响。
为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消纳力度,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侧清洁低碳转型,现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进程。一是建立全国电力市场的新能源消纳市场机制,支持新能源富集地区开展现货市场交易,并完善备用、调频等配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二是加强国家跨省跨区调配和市场交易,充分挖掘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送电能力,将送端地区解决“三弃”问题与受端地区压减煤炭消费相衔接,进一步扩大新能源跨省跨区中长期交易和发电权交易规模。
2.加强电力系统灵活调控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和燃气电站的建设,积极推动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引导火电企业、抽水蓄能电站、储能、用户可中断负荷等参与调峰调频,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二是完善需求侧响应机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有序充放电、客户侧储能装置参与电网调节等措施,主动响应新能源出力变化。三是提高新能源建设与电网发展规划的衔接与统筹,提升网源协调能力,加大能源科技和信息通信技术融合,通过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
3.加快支撑新能源友好并网的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加快新能源并网、电网安全稳定控制、储能、虚拟同步机、能源替代和转换、多能互补协调等关键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将新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二是在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扶持等方面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在新能源关键技术和装备领域提高创新能力。三是推动完善国家新能源并网等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各级电网友好并网的智能化水平,为新能源高比例运行、大规模外送提供技术保障。
案 由:关于加强对国际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提升中国在国际标准制订中的话语权的提案
主题词:一带一路、国际标准、人才培养、话语权
内 容:
习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
论坛提到“要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联通,为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标准是互联互通、国际合作的通用语言,是全球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加快标准“走出去”,有利于促进基础设施,尤其是能源基础设施联通,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
国际标准化组织作为国际标准工作最前沿的阵地与
平台,对其工作参与的深度与广度直接体现了规则制订中话语权的强弱,从侧面也体现了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高低。以国际电工委员会为例,截止2017年12月共有204个技术机构,在担任主席职务、秘书处方面,中国约占总数的5.88%和4.41%。由我国主导发布的130项IEC标准仅占发布总数的0.86%。我国的国际标准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国际标准之路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国在国际标准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不足:
◆ 一是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工作支撑力度不够。我国正处在经济战略转型期,产业升级需要创新驱动,而创新发展需要标准支撑。从国家层面来看,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管理分属科学技术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两家部委的主要职责中,均未涉及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化的互融互促,从而在国家层面尚未形成创新与标准转化的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局面。同时创新的成果应用尚局限在国内,未及时体现在国际标准创制中。
◆ 二是国内标准管理体系对国际标准工作支撑不足。现有的国家技术标准体系中,创制国标、行标、团标的主体之间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同一领域同时存在多个标准,标准中的条款无法避免的出现矛盾的情况,经常造成“九龙治水”现象,从而分散了国家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合力,削弱了国内标准管理体系对国际标准工作的支撑力度。
◆ 三是缺乏对国际标准工作的人才培养机制。国际标准工作既需要深厚的专业背景和外语沟通能力,还需要熟悉国际标准制定规则和国际知识产权等政策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国际标准高层次人才比例小、人才梯队尚未形成,以至于限制了企业或个人参与国际标准工作的动力,进而造成从事国际标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的短缺。
为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提升中国在国际标准制订中的话语权,建议如下:
1.加大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的支持力度。建议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融合到国际标准的创制中,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对国际标准工作的支撑;加大对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智慧能源等新兴领域国际标准工作的顶层战略设计和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将国际标准工作纳入科技计划、成果鉴定评估的长效机制,健全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创制的同步机制,以实现科技创新与国际标准工作的良性互动,使国际标准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引擎”。
2.推进国家标准工作体系和机制的改革。建议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改革现有标准工作机制,在标准
专家团队、标准创制规范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的对标体系;优化整合国标、行标和团标三级标准创制主体资源,确保标准创制的统一性、普适性和先进性;建立高效、权威的国际标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参与国际标准工作,在国家层面形成合力,为国际标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工作机制保障。
3.实施国家级国际标准化人才战略。建议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从人才战略方面进行顶层设计,规划标准化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专业教育,形成以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牵头,技术骨干为中坚力量,基层技术人员为基础支撑的人才梯队体系。重点培养国际型标准化高级人才,支持人才参与国际标准创制的深度和广度,为我国国际标准工作可持续发展、我国企业创建“世界一流”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奚国富,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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