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滩“一带一路” 中国光伏正内外开花

文章来源:中国环保在线2016-04-05 15:57

进入“十二五”以后,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驶入快车道,每年几乎以翻倍的速度增长,其中头两年增速甚至达到150%左右。2015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量约15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5%,占全球新增装机量的28.3%,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第一位。
  
  “十一五”起步,“十二五”爆发。
  
  “十二五”以前,中国光伏电站发展缓慢,每年新增装机规模连风电和火电新增装机的零头都不到。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到2011年,我国光伏装机量仅350万千瓦。
  
  进入“十二五”后,我国光伏电站建设每年几乎以翻倍的速度增长,其中头两年增速达到150%左右。2015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量约1500万千瓦,同比增长41.5%,占全球新增装机量的28.3%,连续第三年位居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第一位。
  
  到“十二五”末,中国累计光伏装机量达4318万千瓦,首次超越德国,跃居全球第一位。
 
  由于政策调整的原因,今年6月底前光伏市场很可能重现抢装潮,不少企业的订单价格水平也高于去年。而即便未来补贴下调了,成本的下降也有助于业绩的提升。
  
  “今年上半年光伏抢装并网现象确实比较突出,扭转过去年底抢装的风潮。如果以后上网电价调整节点都在6月底的话,那么以后安装高峰都将集中在上半年。根据光伏安装并网周期,第一季度新增量应该最大,大部分项目最晚应在3月份开工。有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超过10GW,预计占全年新增装机量近60%。”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政策研究部主管彭澎表示。
  
  布局“走出去”
  
  而在面对欧美等国的光伏“双反”压力之下,走出去在海外建厂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共识。
  
  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近日表示,中国与亚洲其他国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亚洲各国应加强区域合作,抓住全球新一轮能源转型的机遇,中国光伏企业也应更多地“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中国将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在太阳能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约15GW,同比增长40%以上,连续三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量约43GW,约占全球总量的1/5,首次超越德国,跃居全球第一。另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多晶硅产量超过16.5万吨,同比增长25%,比2013年增加一倍;组件产量达到43GW以上,同比增长20.8%;硅片和电池片产量分别超过100亿片和41GW。
  
  不难发现,我国光伏产能面临相对过剩的局面,向海外市场销售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选择。
  
  随着各国对可再生能源替代石化能源的呼吁,光伏产品的需求亦在大幅增加。其中,我国计划到2020年将可再生能源比重提升至15%,到2030年提高到20%;德国、日本、美国亦分别计划到2020年将该比重提至35%、20%和20%。
  
  这些国家对可再生能源需求量的增长,也给中国光伏企业带来了机会。不过,现实问题是,欧美等地区的“双反”对中国光伏企业带来的压力一直存在。
  
  业内人士舒桦对此指出,面对欧美等国的光伏“双反”,中国光伏企业应抱团实施“走出去”战略,或以联盟形式提高新能源产业整体应诉水平,提高新能源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这不是一家中国企业仅靠自身力量所能克服的,需新能源行业进行整合与协作。”
  
  努尔·白克力也在论坛上表示,中国与亚洲其他国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因此亚洲各国应加强区域合作,抓住全球新一轮能源转型的机遇,中国光伏企业应更多地“走出去”。
  
  此外,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中国将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内容,在太阳能领域展开全面合作。这包括分享太阳能产业发展经验,拓展多元化应用市场,特别是加快解决本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同时促进光伏制造产业合作,在更多地区建立光伏制造产业体系。
  
  综合施策加快行业整合
  
  由此,未来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需统筹考虑国内外市场需求、产业供需平衡、上下游协调等因素,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发挥市场机制在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优胜劣汰、优化布局以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出重品牌、重产品质量的企业更能迅速发展的合理政策环境。
  
  通过加大力度启动国内市场,以弥补可能出现的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引起的整体需求不足。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完善提振光伏产业内需的实施细则,确保国内市场合理有序的发展。此外,为光伏企业参与国内项目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如在流通业领域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光伏企业在加速拓展新兴市场的同时,积极实施产业全球布局计划,通过海外投资设厂、海外企业并购等方式,采取本土化生产战略,推动国际光伏贸易格局加快演进。
  
  多举措助力拓展新兴市场。当前全球对新能源产业重视程度日益提升,由政策支持“新生”的市场增多,建议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协会等密切关注国外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动向,为企业提供新兴市场最新动态资讯;通过对外援助项目,支持光伏企业拓展新兴市场;金融机构为光伏企业量身定制产品,助其开拓新兴市场提供金融、信保等支持。
  
  推广出口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及应诉企业的“四体联动”机制,通过法律抗辩、政府交涉、业界合作等方法,积极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取得良好成效。建议以此机制为依托,吸取过往案件经验,设计建立全球光伏新兴市场贸易摩擦预警机制。
  
  设立光伏贸易促进中心。建议设立光伏产业贸易促进中心,委托国家级光伏检验检测实验室和相关权威光伏认证机构,设立光伏电池产品出口规范指导条件。重视对光伏行业关键装备、专用材料的分析和研制研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建立光伏认证中心推动出口产品强制认证和国际互认,提供国际一流检测水平和相关绿色认证,推动我国光伏绿色认证国际化。
  
  通过出口资质、指导认证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办法,推动优胜劣汰,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出口秩序,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出口企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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