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监管办表示,分布式光伏发展取得优越成绩,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多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能源监管机构、电网企业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了光伏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力推动了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是大力推广光伏“五位一体”模式。浙江省政府从2012年开始在嘉兴市开展了光伏 “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持续把光伏作为有竞争力、有生命力的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并着力突出光伏推广发展的整体性、连续性、配套性。全省各地将“五位一体”模式与自身发展特点相结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补贴政策,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呈现出“遍地开花”的良好态势。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二是持续推进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浙江省有关部门在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企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同时,鼓励支持居民在自家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推出了“百园千项万户工程”、“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等,有效促进了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为后续分布式光伏的推广应用找到了新的增长点和突破口。
三是努力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中的难题。浙江能源监管办多次开展了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和补贴落实情况、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情况、光伏发电计划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管,针对光伏发电中的问题向及时政府有关部门及电网企业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及时解决了分布式光伏在初期发展阶段存在的“并网速度偏慢”、“电费结算难”、“补贴落实难”及“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在变压器报停后屋顶光伏发电电量无法上网”等难题。四是积极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和电费结算服务。各级电网企业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光伏并网、电费结算、补贴拨付等工作的服务水平,为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提供了助力。
下阶段,浙江省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大对光伏产业及应用的信息监测,深入开展光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着力发现解决光伏在进一步发展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促进浙江省光伏的更好更快发展,为浙江省清洁能源示范省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_交^易=网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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