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灌阳县相关部门获悉,根据日前下发的《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关于绿色能源示范县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灌阳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获正式批复,有望今年内开工建设。
据了解,2010年10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灌阳县,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授予了“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成为国家首批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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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灌阳县于2012年编制了《灌阳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规划》和《灌阳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根据灌阳县绿色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和资源特点,确定了灌阳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为生物质气电炭联产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以及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3类项目,项目总投资13300万元。这些项目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后,预计将在今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灌阳县新增绿色能源5.62万吨标准煤,新增绿色能源用户2万户,为农村居民生活提供现代化的绿色能源、清洁能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