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绩效评价/绩效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有哪些?

文章来源:财政部PPP中心碳交易网2020-01-03 09:45

一、热点关注
赵仕坤(咨询类 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目前已有不少PPP 项目进入运营期,PPP 项目绩效评价/绩效管理面临哪些现实问题,有哪些与之对应的建议?
二、交流实录
连国栋(咨询类 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是考核实施主体的问题。明确考核实施主体是实
施机构、财政部门,还是第三方机构,建议由实施机构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考核,避免财政部门出现既是付款主体又是考核主体的情况;二是绩效考核结果公信力的问题。即考核 结果最终能否被政府和社会资本认可,建议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三是绩效考核标准操作的问题。例如,PPP 项目合同中的绩效考核内容是否适用于地方最新制定的绩效 考核标准;四是绩效考核标准与支付挂钩的问题。目前,部 分已实施的PPP 项目绩效考核标准与实际提供的公共服务之间关联度不够;五是绩效考核争议解决的问题。建议预先设置争议解决机制。
崔志娟(学术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一是绩效考核
主体不清。市场出现考核主体不清问题,与绩效考核对象不
 
清有关系。PPP 绩效考核主体要区分考核对象,是涉及支付问题,还是财政资金问题。二是绩效考核目标明确问题。项目绩效考核目标是作为确定支付依据的,用来评价社会资本方的工作。三是绩效的形式化比较明显,特别是缺乏行业特 征。
靳林明(法律类 北京市世泽(广州)律师事务所):主
要存在第三方绩效考核的问题。一是考核的指标是否科学合理;二是考核的程序是否公开透明;三是考核的专业能力是 否足够;四是考核争议是否可以公正处理。
潘敬锋(行业类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
是否应该覆盖实施机构,除了对实施机构的预算资金进行考核,建议还应就实施机构的管理履约、协调履约、程序履约、 服务履约进行考核。
郭树锋(行业类 浙江经略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绩效管理应该是针对实施机构,属于行政内管理,PPP 的绩效考核是合同关系。无论使用何种方式方法开展绩效管理、绩效考核、绩效评价,凡是涉及社会资本方及项目公司的, 一定要始终贯穿以合同为基准的理念。
王泽彩(学术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发〔2018〕
34 号文明确实施绩效评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基于此,个人认为:PPP 项目的参与主体、客体和流程,似乎该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
 
杨宝昆(咨询类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绩效目标的缺失和模糊、监测手段和方法的缺位、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和结果应用的不清晰是当前PPP 项目绩效管理最突出的问题。
焦军(咨询类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如果针
对具体PPP 项目合同增减其考核内容,可能会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造成影响,进而出现 PPP 项目合同变更的情况。
朱磊(咨询类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PPP 绩
效考核不同于传统项目绩效考核。PPP 项目的绩效考核应包括三个层面:一是项目整体的绩效,关注的是 PPP 项目的实施有没有实现预期的目标效果;二是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的公共产品(服务)的品质和数量。例如,按绩效付费中的“绩效”应对应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的公共产品(服 务);三是社会资本对项目公司管理层的考核。
高磊(法律类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财政绩
效管理是针对预算单位的,不能作为对社会资本的考核,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主要还是看合同,这种履约管理是双向的,不光考核社会资本的履约,还要考核政府方是否履约。
叶继涛(咨询类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社会资本
担心以绩效考核为理由,给付费造成障碍(滞后付款、少付、 不付),相关部委应有更详细的制度规范约束地方政府,并在立法上给予社会资本更多的反制手段。
 
三、政策回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第五条第十款:“积极开展涉及一般公共预算等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 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 号)第三条第五款:“加快对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 项政府投融资活动实施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 号)第二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内, 按照事先约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产出、实际效果、成本收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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