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PPP模式投资风险预警

文章来源:中国投资资讯网2016-10-08 14:38


《2016-2020年中国环保PPP模式深度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指出,PPP项目回报率低,未形成成熟的回报模式。PPP项目天然的公益性质,加上有的基层政府不舍得把“含金量”高、收益率高的“好”项目拿出来做PPP模式,而把一些资金来源少、回报率低的“鸡肋”项目上报做PPP,致使PPP项目收益率普遍偏低。2015年1月,河南省推出的87个PPP示范项目内部报酬率在3.15-8%之间。对上市公司而言,项目公司成立后仍需融资(自有资金一般仅占20-30%),目前一般商业银行中长期信贷资金成本在7%左右,再考虑交易费用和必要的回报率,上市公司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资收益率。然而,地方政府对PPP项目的预期资金成本仅为6%左右,难以吸引上市公司的参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环境服务价格缺乏调整机制。如,有些地方污水处理服务价格,并未因国家提高污水排放标准而相应提高,也未考虑污泥处置成本,更未涉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更新维护,而是一味地要求运营企业自行承担由此而增高的运营成本,导致企业财务困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风险分摊不合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风险分摊不合理。传统的交通类BOT项目中政府与企业多为垂直系,即政府授权私营企业建设和经营,社会资本仅承担建设和经营风险,其他的设计、融资等风险均有政府承担。目前PPP项目中,上市公司同时存在融资、建设、经营风险,项目结构较为脆弱。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执行层面风险大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PPP项目资产流动性低。PPP项目投资形成实物资产后,存在较强的资产专用性。一方面,PPP项目资产流动性不强,难以转让交易;另一方面,PPP项目资产强调使用的配套性,如污水处理项目需要与市政管网对接才能投入使用。目前,PPP项目退出渠道主要是政府回购、转让给其他社会资本等,难以适应多元化的资产转化需求。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其他执行风险。包括项目公司管理经验不足、合作风险、施工工期和质量控制风险、合同变更风险等。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地方政府信用缺位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企业对于PPP项目的担心主要在于有些地方政府部门缺乏契约意识,政策随意性和执行性风险较大。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新政策时,可能并不考虑社会资本利益,随意制定新政策或变更原政策;另一方面,为促成合作,一些地方政府在前期会对社会资本做出脱离实际的保证或难以兑现的承诺,致使在合作期内兑现缩水或完全不予兑现。此外,由于PPP项目周期长,一些地方政府换届或换领导后,“新官不买旧账”,不履行合作协议约定,会使上市公司十分被动。PPP项目的失败案例中,不少是由于政府违背承诺而导致合作方利益受损。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政府企业股权之争。股权之争一直是推广PPP模式的“拦路虎”。地方政府传统的“官老大”、“政府利益至上”的思想严重,对于PPP项目合作,不少地方政府部门甚至明确表示,企业可以入股但绝对不能控股,政府一定要保证51%的控股权,令许多上市公司望而却步。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