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3日对外发布《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旨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能源领域推广PPP的范围至少有3大类:一是电力及
新能源项目,包括供电或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电能替代项目、核电设备研制与服务领域等;二是石油和天然气类项目,包括油气管网主干或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等;三是煤炭类项目,包括煤层气输气管网、储气库、瓦斯发电等。
为了在能源领域有效开展PPP模式,能源局还制定了五项保障措施,首要的一点是简化PPP项目审批。能源局表示,将在能源PPP项目审批方面建立
绿色通道,并加快开通项目审批网上
平台,公开项目全流程审批信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
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至2017年将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
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同时对相关侧重PPP项目辅以财政补贴以及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社会资本投资能源领域创造有利条件。
通观中国政府有关PPP的相关文件以及项目清单,可以得知,PPP除迎来黄金时期外,还出现了新的特点:将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打开,在项目本身的收入和现金流基础上讨论债务重组和后续融资安排,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有分析师指出,上述政策虽然是指向能源领域,但由于环保产业与能源领域密切相关,因此上述政策最终将惠及绿色环保领域的优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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