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银行担任独立的PPP竞标者存在两大先天不足

文章来源:和讯银行2015-10-31 03:20

三是运作机制的变化。公共产品本身是政府直管,过去都是政府亲力亲为政府主导,不少人还是从化解债务危机的角度来理解。我在设计地铁4号线模式的时候,我当年的体会,我感觉PPP不是简单的融资工具,其实当年我感觉它还是改革的内容,改革是最重要的,实际上它促使了政府和企业双向的改革,一个是政府整个的公共产品提供的行为方式、标准和进行重大的调整。同时,对公共产品服务过去主体的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一种改革,建立了科学的政企关系,建立了科学的补偿机制,原来政企不分,我们在补贴的问题上实际上是捉迷藏、互相博弈,实际上带来了更高的成本,企业的约束、自我发展的动力不足,可能企业节省了几千万的资金,第二也可能补贴被砍掉了。因为企业往往年初高报补贴,政府往往这方面缺少专业人员和监督,所以就造成了运行过程中政府多花了很多钱。政府的监管只能体现在对这种行业工资总额分配水平、福利待遇的进一步控制,控制的结果,很多优秀人才不愿意进入这种公司,因为工资太低了,这样就造成了管理水平,由于人才结构的水平下降,造成管理的成本实际上更高。本来可能三个人干的岗位需要五个人,实际上你的工资总额并没有下来。所以我个人觉得改革实际上是PPP引进中国的一个最重要的内涵。所以前一阶段,我们讲过,PPP不是简单的圈钱模式,也就是这么一个想法。我们通过引进社会投资者打破公共产业的垄断格局,并在竞争机制的推动下,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这个变化是根本性的,它转变了公共产品的整个供应方式,直接体现在以效益和效益的提升,从而对PPP项目的融资产生了重点的影响。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个不变是什么意思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一是资产的属性不变,项目资产自身的经济特征和周期规律并没有变化。这是各方面参与PPP的力度,核心目标还是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不能说换成了社会投资者就可以偷工减料,变相降低服务的要求,或者舍本逐末,片面强调对项目经营开发力度,忽略了对公共资产的效率改革和质量的优化。当然了,这方面也有一些政府的职责,我曾经讲了,在这一方面的PPP上,一定政府有一个顶层设计,比如说现在我在大力推动环保事业,比如说在电子垃圾的处理上就是一个问题,可能一个城市电子垃圾的提供量不足,如果我们各个城市都各自为战,都各自设立了垃圾处理厂,可能工厂由于运行吃不饱,最后可能要么就偷工减料去做,要么就可能关门倒闭。可能有的时候需要政府在一定的区域建立一些特许经营的机制进行顶层的市场构建。所以说在这个方面实际上它有一个叫,我当年就提出这个观点,就叫“适度监管”,不能简单地按纯市场化的方式形成恶性循环,现在有些区域、有些产品已经出现这个问题,很多投资人低价报价中标,所以带来很多后期运行上的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二是政府支持,我一直强调PPP绝不是甩包袱,政府该承担还是要承担,一方面必须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政府履行相应的支付义务和补贴责任,并在自身的能力范围内承担必要的风险,为构建项目盈利模型创造基础,保障投资者在合规的金融条件下实现合理的盈利。另一方面还要落实全过程的监管,引导投资者免责,避免公众利益受到侵害。这是PPP项目融资的经济基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三是融资需求不变。PPP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融资,虽然投资者确实带来了一部分的增量资金,但相比政府庞大的债务压力和项目的巨额投资需求,我认为只能是杯水车薪,所以PPP最看重的是投资者专业化的运营能力和他的机制。在融资活动中主要表现为信用主体的变化,但项目资金的缺口仍是客观存在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金融也是PPP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因此PPP离不开金融创新,需要银行的大力支持。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